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类优先考虑;
2、形象好气质佳;
3、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合作意识;
5、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有一定的行政专业知识。
二、招聘岗位、方式
1、招聘岗位: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文秘。
2、应聘者持毕业证书原件(自备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办公室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对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填写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劳动合同签订
本次招聘人员正式录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000元,其他福利参照局编外人员执行。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坤福 联系电话:0776-2500108。
2、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兴隆路69号。
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