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市路灯处2016年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专业和名额
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1人。
土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有既往病史,不符合岗位职能要求的。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13楼1310室。
联系电话:05503027015(工作日期间)
2、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规定时,核减招聘计划或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调整。
3、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13楼。
笔试内容:本专业初级应知应会基本知识;考试时长120
分钟,分值:100分。
笔试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人选如出现数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80:30—11:30。
面试地点: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13楼。
面试内容:面试根据应聘专业采取随机问答的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5、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公示: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在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ahczcjw.gov.cn/Site/index.html、
滁州市路灯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user.czzwgk.gov.cn/index.php?c=opennessContent&m=index。
7、体检: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路灯管理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8、聘用: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拟聘用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一经考试合格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ahczcjw.gov.cn/Site/index.html、
滁州市路灯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user.czzwgk.gov.cn/index.php?c=opennessContent&m=index网站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滁州市路灯管理处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滁州市路灯管理处有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不能够继续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注意事项
1、同一报考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各项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滁州市路灯管理处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4、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真实有效,(若在职人员报考应聘,应提供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组织实施,如发现有违规或暗箱操作现象,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监督电话:05503046796
本公告由滁州市路灯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xls报名表.doc
二0一六年五月五日
滁州市路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