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经报主管部门同意,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档案室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档案室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实施,市规建委督查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相结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选聘。
三、招聘岗位
档案管理1名。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为证);
3、大专以上学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专业,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热爱城建档案事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有既往病史,不符合岗位职能要求的;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6年4月25日起,同时在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告公示栏、E滁网(求职招聘版块、企事业单位招聘栏)、滁州学院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
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13楼。
咨询电话:0550302158318005501912(报名期间使用)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取得时间证明)等材料。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档案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4、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
1、笔试内容:管理(侧重档案管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2、面试:随机问答,分值100分。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
上午:09:00—11: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布。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将严格按照保密及相关纪律要求,由市建委档案室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建委督查组全程监督指导;
2、面试人员的选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笔试前三名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再行确定;
3、面试时间:2016年6月4日上午8:30——11:30;
4、面试的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根据应聘岗位要求,采取随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六)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档案室具体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因体检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拒绝聘用。
(八)录用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如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九)公示、聘用
1、公示和查询: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在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
2、聘用:一经考试合格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二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组织实施,如有违规或暗箱操作现象发生,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监督电话:05503046796
本公告由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档案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