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人数34名(含金华市机关幼儿园委托招聘1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心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每位考生仅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三、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4月19—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培训教室(金华市李渔路640号通和大厦6楼)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缴纳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如面试中安排技能(才艺)测试的,则说课、技能(才艺)测试各按50%计入面试总分。
1.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金华八中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个别特殊岗位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2倍(见需求表),不足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3.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师岗位面试为说课;说课准备时间9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职教专业课,音、体、美,幼儿园教师等应进行技能测试,时间另行确定),满分为100分。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考试成绩网站查询:
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web/guest/home)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底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
七、本招聘简章和专业问题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2469795。
金华市教育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