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经中共昆明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组建昆明市博览事务局。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组建昆明市博览事务局的通知》(昆编办〔2013〕3号),2013年11月19日昆明市博览事务局正式揭牌成立。
昆明市博览事务局职能职责是:全面统筹昆明市会展经济发展,负责我市会展业发展组织、策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昆明会展业发展规划和会展管理办法,为会展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保证昆明会展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与国际会展趋势接轨。协助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做好“中国-南亚博览会”相关筹备、组织及协调工作,策划并承办国际会展合作项目,培育本土品牌会展节庆活动,提供展览信息与业务培训服务等。
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内设4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会展服务处、信息调研处、会展促进处。其工作职责是: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办公会议的记录等工作。
(二)会展服务处:负责昆明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参与的各类会展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负责对在昆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进行备案、监管、服务和保障;负责会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负责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境内、境外各类会展活动;负责昆明市会展业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受理市级国家机关及各县(市、区)举办的首届会展活动的申办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信息调研处:负责开展昆明会展业调研工作,研究起草昆明会展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研究起草昆明会展业相关法规、政策和措施,提供决策建议;负责昆明市会展业统计体系建设,会展经济数据统计和分析;负责专项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昆明会展业的新闻宣传;负责昆明会展业信息化建设;负责门户网站及微信平台的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会展促进处:负责与国内外有关会展机构、企业及行业组织开展交流合作;负责培育本地会展品牌和节庆活动;负责申办国内外知名会展活动,招揽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企业落户昆明;负责开展会展业的推广和营销工作;负责会展信息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发布会展项目指导目录;负责组织会展人才的教育培训;负责指导或协调各县(市、区)会展工作;负责联系昆明会展行业组织;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办公室2名,男女不限,要求文秘、财会相关专业;
2.信息调研处2名,男女不限,要求1名为计算机专业;1名为新闻专业;
3.会展促进处2名,男女不限,有工作经验,外语、会展、营销相关专业优先;
4.会展服务处2名,男女不限,要求会展、经济、公共管理相关专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具有良好英语口语交流能力者优先。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
四、薪酬福利
经录用的工作人员属劳务派遣,年薪五万元(含绩效考核奖及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办理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进入试用期→与昆明星宇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按要求下载填写《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带近期半寸免冠照3张(白底彩照)。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负责。
现场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地点: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五楼514室(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派遣部)
现场审核材料:《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的学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离职证明材料。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面试时审核原件。
七、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范围为会展业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后,另行通知。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辅导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博览事务局研究确定。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昆明市人才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举报,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简章由昆明市博览事务局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博览事务局办公室:0871-6311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