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嵩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播音、主持人员(编制外),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3人,其中男2名、女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18至28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5月10日至1998年5月10日之间)。
5.男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身高158厘米以上,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7.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新闻主持、演播室访谈和现场采访等工作。有播音主持工作经验或具有较好的新闻采写能力和视频制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5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备现场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嵩明县城黄龙街337号嵩明县广播电视台五楼办公室现场报名;不具备现场报名条件的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中国嵩明网(http://sm.km.gov.cn/)下载并填写相关报名表格,与其它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照片一并打包,以报考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播音主持加姓名命名后发至邮箱:smtv007@163.com。
报名联系人:刘文贵、李凌书、文军。
联系电话:0871-67911141、0871-67998038
13708474701(文老师)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推荐表和相关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④近期2寸免冠照片和6寸生活彩色照片各2张;⑤个人播音、主持节目的视频一份(时长20分钟以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将在中国嵩明网(http://sm.km.gov.cn/)公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选和专业测试两个阶段,不设笔试环节。
1.初选。满分100分,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播音主持影像,对报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电视上镜的形象气质等进行初评打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
2.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主要通过指定稿件播读、模拟主持、回答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初选后另行通知。
3.初选和专业测试均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初选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排名将在中国嵩明网(http://sm.k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情况,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再次核实报名资格条件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立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嵩明网(http://sm.km.gov.cn/)公示,公示期7天。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合同期内工资由财政部门核发。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的能力和素质,综合考察确定正式转正聘用人员,转正工资按4500元/月标准执行。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按时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方案由嵩明县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垂询。
附件:
1.报名表.doc(一式两份)
2.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嵩明县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