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12名。其中院机关9名,第一人民法庭1名,第二人民法庭1名,第三人民法庭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赤水市户籍(外地户籍常住赤水市人员,需常住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1998年4月30日以前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一定书写能力;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院机关招聘书记员9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3名。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的书记员,在各法庭所辖乡镇(第一人民法庭:复兴、大同、两河口、宝源、丙安;第二人民法庭:天台、旺隆、葫市、元厚;第三人民法庭:官渡、石堡、长沙、长期、白云)范围内各招聘1名男性。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1.65m以上,女性1.55m以上,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报名人员需登录赤水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赤水市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交赤水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审核。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7日
联系电话:0851-22032026
五、资格审查、政审及考试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政审,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进行计算机录入、操作、笔录和公文写作等考试;
3.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聘用
1.对考试合格后确定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名次递补。
2.组织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者经岗前培训后分配至各部门及人民法庭工作。
3.工资待遇:试用期(二个月)劳动报酬为每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社会养老统筹等按国家规定办理。
附:赤水市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赤水市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