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空缺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公开招聘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报考条件、岗位数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于下列网站:
1、路桥卫生信息网(lqws.luqiao.gov.cn)。
2、路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lqjs.luqiao.gov.cn)。
3、路桥区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lqrs.luqiao.gov.cn/yggc)。
路桥卫生信息网(lqws.luqiao.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48名
招聘岗位基本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4 月 2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0年4 月 27 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6、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成绩(总分100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护理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5名
招聘岗位基本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和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4 月 27 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0年4 月 27 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
6、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临床医生A岗位及中医医生A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成绩(总分100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护理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7、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及到院校就读前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面向社会招聘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报名考务费80元。
2、报名时间: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16年4 月27 日,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16年4 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会议室(路桥区路北街道灵山街208号),联系电话:0576-89219312,0576-82588210。
4、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岗位调整公告后二天之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务费。
三、考试形式和时间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门,单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以8:2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公示
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者不得进入体检范围。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如两门成绩仍相同,共同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路桥卫生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择岗与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原户籍在农村的居民户口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岗位,其择岗方式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择岗。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岗位及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递交人事档案资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本次招聘各环节不实行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录用者一年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否则延长转正定级。如果二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则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才可流动到区外。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录用资格
1、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七、咨询和监督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电话:0576-8921931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2520290)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