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是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处置、应急指挥调动、96310投诉举报处置、12345市长电话办理、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采集员管理等工作。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计划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5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处(嘉兴市洪波路160号401室)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5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cg96310@163.com,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2016年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嘉兴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我局统一安排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后将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6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不合格者不得入围考核对象。
(三)考核
考核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经考核,如果被考核对象均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573-83377226联系人:庄勤
监督电话:0573-833772250573-82228947
附件:1.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