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市卫生局所属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淮南市中医院、淮南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和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3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8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55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3名。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应医学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2013年淮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0日9:00至2013年11月3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送至或邮寄至淮南市卫生局组干科。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一份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3年淮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二),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进行自我确认。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淮南市卫生局共同组织。专业测试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同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
考试结束后,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淮南市卫生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上均需原件)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体检
体检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八、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经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现行规定办理正式审批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监督
成立2013年淮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由淮南市监察局牵头,会同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卫生局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554-6678153(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4-6675151(淮南市卫生局)。
十、相关事宜
招聘政策解释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专业和学历要求由淮南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nhrss.gov.cn)、淮南市卫生局网(http://www.hnwsj.cn)查询。
咨询电话:0554-6674831(淮南市卫生局)
0554-6664251(淮南市人社局)
附件一:《2013年淮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附件二:《2013年淮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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