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内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经济合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经济合作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国内投资促进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国内投资促进中心于2013年3月经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宁波市经济合作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法规,汇集并督促落实我市吸引外来投资的优惠促进政策和有关资源整合政策;开展对重点、优势、新兴产业的招商分析和发展研究,参与制定产业招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承担有关重点目标、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工作;承担招商项目的对接、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外来投资客商及其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跟踪研究国内投资特点、趋向,收集整理、分析、提供客户资源和项目信息,建立重要客商资源档案库和项目信息网络;参与制定并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协助组织有关单位参与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和投资考察活动,组织开展产业招商、联动招商和点对点招商活动;承担市经济合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中心财务人员 |
专技岗位 |
1 |
从事单位财务、出纳工作,兼职人事、党务和办公室工作。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宁波市 |
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初级会计职称;年龄30周岁以下。 |
信息技术工作人员 |
专技岗位 |
1 |
负责单位网站、数据平台管理和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宁波市 |
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
备注:(1)职称取得和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16年3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经济合作局网( http://www.nbhz.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见附件),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btzcjzx@163.com。咨询电话:55883128,联系人:黄老师。
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相关材料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心通知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将于报名结束7天后在宁波市经济合作局网(http://www.nbhz.gov.cn)上公布,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在约定时间到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819室领取。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具体详见准考证和宁波市经济合作局网上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时间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合作局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819室
进入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材料原件与报名扫描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合作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波市经济合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55883128(宁波市国内投资促进中心);联系人:黄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322(宁波市经济合作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宁波市国内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国内投资促进中心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