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选拔预算管理办公室、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科级管理干部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选拔范围面向本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选拔。
二、 选拔岗位 科长、副科长岗位若干,具体见附表。
三、 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奉公守法,廉洁勤政;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局意识,恪守职业道德。
(二)熟悉高校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业务,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业务水平,熟悉所应聘岗位的任务、职责和特点。
(三)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精神。(四)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身心健康。 (五)应聘科长岗位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正科实职; 2、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 3、现任主任科员或七级以上(含七级)职员; 4、任八级职员满两年; 5、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应聘副科长岗位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副科实职; 2、现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 3、任九级职员满两年;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受聘本校事业编制岗位后工作满两年(原学校合同聘用人员(即原B系列)受聘事业编制岗位的,须在学校合同聘用岗位(即原B系列岗位)工作两年或以上)。
四、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公开选拔科级干部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至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综合管理科(中山大学中山楼206室),请注明“应聘岗位”。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adfd@mail.sysu.edu.cn邮箱。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5日-2016年3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七)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六、任职管理
对新任职的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
七、其他说明
根据应聘人员与选拔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选拔。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中山楼206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综合管理科
联系人:李晶、莫予
联系电话:84113188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