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性阳光、富有激情。
3.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个应聘者限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职称证书;
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下载(2)、(3)表格并如实填写,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hntdzyzzrsc@vip.sina.com,邮件及附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请应聘者本人于2016年1月5日携带个人简历(纸质3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进行核查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考试地点及时间。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采取试讲、面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心理测试须合格。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以授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授课内容由应聘者自行选择,时间为8-1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其专业知识、沟通能力、临场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心理测试须合格。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字写作,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分析能力及个人特长展示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予聘用。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如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有并列的,应聘教师岗以试讲成绩为准;应聘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783819 (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783813 (学院监察处)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