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镇(管委会)专职统计员报名工作已结束,经资格审查共有400人符合报考条件。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招聘有关事项予以补充说明:
1.此次招聘人员为市统计局自聘人员(编制外人员),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招聘人员待遇为工资3200元/月(含五保费)。
3.鉴于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将原“考生只能在所报考岗位所在地的镇政府参加报名,由当地镇(管委会)政府进行初审,按1:2的比例推荐至市统计局参加考试。”的方式更改为“考生只能在所报考岗位所在地的镇(管委会)政府参加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市统计局组织统一考试”。
4.考试: 主要考查计算机操作及口才表达能力,综合考试成绩包括上机操作和面试,其中上机操作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原分配表中地区名称为招聘岗位)的招聘职数,结合本招聘岗位内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择优拟聘。
5.签订合同。由市统计局与聘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情况并涉及到招聘职数问题的,不增加招聘职数,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以上与2月14日发布的《琼海市统计局招聘镇(管委会)专职统计人员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此公告为准。
琼海市统计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