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院学科体系建设,建立梯队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海南省教学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琼人社发[ 2011] 100 号 )、《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 [2013] 19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专业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
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 )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 [2011] 100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下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0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路31号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咱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网站(http://www.hyfyuan.com/) 下载填写《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5年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贴上1寸彩色相片2张,并请将个人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
联系地点 : 海口市龙华路31号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 : 570102 邮箱 : hyfyrsk@163.com
电话: 0898-66706985 联系人:陈赛明
6、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 。如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将不退还。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核。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考核前的7个工作日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大于1:1的岗位,根据面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五)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于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 //www. hyfyuan.com/)上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 :0898-66725999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