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康园工疗机构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穗残展能[2015]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人民街工疗站管理人员,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提升我街残疾工疗事业的发展,经区残联领导、街领导研究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疗站专职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越秀区人民街康园工疗站管理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残障康复专业或与残疾人工作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服务残疾人或工疗站工作经验的高中或职中的优秀人才可破格考虑),年龄35岁以下(即1981年3月后出生)。
二、选拔办法
(一)报名
1、本次选拔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15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报名地址:越秀区人民街一德路154号2楼人民街残联。
2、请详细填写《越秀区人民街康园工疗站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3张。
3、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须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本人简历以及计划生育证明。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人民街残联初步审核报名材料,符合应聘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判断能力。
2、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有关说明
面试成绩前2名的应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确定。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通过越秀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区残联、街班子会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经聘用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越秀区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工资管理规定》(越残联字[2014]22号)享受相应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资格条件等进行报名。
(二)面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由聘用单位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越秀区人民街残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330383监督电话:81092896
附件1:《越秀区人民街康园工疗站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
越秀区人民街残联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