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系统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系统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系统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专业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12年公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护士资格证的考生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5年12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5年10月21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5年10月21日七星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公务员招考或区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本市内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定向到具体行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1月4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
(二)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区人民检察院对面约150米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单、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选报职位时需与所学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在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19日-2015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qixingguan.gov.cn/)。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各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qixingguan.gov.cn/)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通过复试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区事业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8222524(七星关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0857-8946678(七星关区人社局专技股
0857-8231959(七星关区卫计局人事股)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qixinggu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七星关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