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区各级各类国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滨海新区教育实际,拟为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7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201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⑷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户籍条件;
⑸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5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⑹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⑺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⑻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⑼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⑹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⑺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hr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网(www.tjbhxqjtw.gov.cn)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8:00至2月27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2月23日8:00至2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3日8:00至3月1日18:00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2日8:00至16:00
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3月8日8:00开始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16年3月21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