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依据宁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教育系统2016年补充教师使用编制的批复》【宁编复字(2016)9号】的规定,组织实施2016年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工作,招聘教师1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标准依据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3月7日至1998年3月7日);所招聘人员全部面向农村乡镇学校(有学段特殊需求的除外),食宿自理。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宁河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外省市生源必须符合进津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内外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学科人数
高中16人:语文1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3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
初中4人:物理1人、化学2人、英语1人。
小学117人:语文30人、数学30人、英语8人、品德10人、科学10人、信息技术10人、体育8人、音乐4人、美术7人。
幼儿园36人:局直属园12人、农村园24人。
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招聘考试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模拟授课),特殊要求学科除外,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因各种原因未参加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名、笔试、面试时间: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报名。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4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8:30至3月11日17:3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缴费时间:2016年3月7日8:30至3月13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