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赫章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经市人社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8号),赫章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赫章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赫章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进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详见《职位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2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五)2016年8月31日前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止2016年1月25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二)截止2016年1月25日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截止2016年1月25日毕节市内(含威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16日。详见赫章县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hzrlzy.cn)。
(二)报名时间:2016年2月17日- 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电话0857-3232881)。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所需资格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外县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县级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时签署意见)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A08(护士)、A09(西药师)、A10(中药师)、A11(通信工程师)、A12(法律咨询师)职位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同一职位报名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对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如符合本次招聘其它职位报考条件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改报,不能改报和不愿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和退费期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A01(临床医师)、A02(临床医师)、A03(临床医师)、A04(临床医师)、A05(临床医师)、A06(医学检验师)、A07(护士)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到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笔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须进行笔试的职位,考生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须进行笔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开考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 hzrlzy.cn /)。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须进行笔试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报名合格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不再进行折算(即: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调整后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 hzrlzy.cn /)。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县外单位招考(聘)、工作调动等。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3222246(赫章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 hzrlzy.cn /)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职位表.rar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