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拟招聘象山县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象山石浦渔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象山县海洋休闲旅游发展公司和象山县海岛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市场人员、营销策划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海洋船务人员等6个岗位,性质为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 额
此次招聘6人
二、范 围
户籍不限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能够履行企业员工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敬业爱岗;
3、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四、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一经录用为管委会下属企业员工,待遇按管委会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缴纳“五险一金”。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五、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一
六、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仅接受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6年1月28日下午17点前通过网络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的相关证明,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反应本人能力的材料扫描后按照《报名表》中所列附件顺序放置,连同《报名表》一起转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PDF格式文件的文件名样式为“应聘人员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将此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1776364345@qq.com)。
公司将对所有收到的有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旅游基础知识和旅游业务知识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参考书籍另行通知。(施工管理人员、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三个岗位不进行笔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考生最高得分×75%,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按1:5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现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占30%,面试占70%。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亦相同的,则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录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录取人员有不符合所应聘岗位有关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有出现缺额情况,则按考试分数顺序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工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3、咨询电话:0574-65977530。
象山县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委会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