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是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http://www.nbzj.gov.cn/u/cms/www/201601/140910125kjg.jpg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E座9楼911行政事务部。如无法现场报名,可采取发电子邮件或邮寄材料等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87207317;15067458292;传真:0574-87207320;邮箱:15067458292@139.com;邮编:315048。
3、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三年拍摄的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一张、本人简历、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组织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方能参加考试。
5、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6、报名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不予受理。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请说明或电话咨询。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计量网(www.nbjlw.com)公告栏进行公告,并会以短信方式通知各位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与聘用
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我们将在宁波计量网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五、录用待遇
一经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本院编制外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附件: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