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江北区国有资产及投融资管理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壮大国有企业工作队伍、完善结构体系,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职位说明
本次招聘8名工作人员分为以下两类:
(一)宁波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区国资办)委派会计2名,由区国资办统筹管理使用;
(二)宁波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区城投公司)、宁波市江北交通发展中心(下称江北交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6名,其中投融资管理中层2名,投融资管理、资产或项目管理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区国资办委派会计条件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敢于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分析、表达能力。
2、能够熟练进行企业会计实务操作和财务管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
3、年龄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
4、学历、职称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会计中级(含)以上职称。
5、三年以上企业财务工作经验。具有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区城投公司、江北交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采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方式发放。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面试(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如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招聘计划可相应核减。
(一)报名
有意者请根据招聘职位和条件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二寸彩照1张。于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点--下午3点在宁波市经贸人才市场(江北区槐树路88号)二楼大厅进行现场集中报名。
未能参加现场集中报名的,可在1月16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段到区国资办及下属国有企业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面试(或笔试+面试)
根据前期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笔试。
1、笔试
根据报名实际人数决定。笔试范围为会计学基础知识、会计有关法律法规(含少许税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操作实务、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如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如经笔试程序,则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较少则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内容为企业财务管理、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相关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等相关内容。面试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委会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经笔试、面试以后,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乘以50%、面试成绩乘以50%之和计算总成绩(如无笔试环节,则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然后按招聘计划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咨询电话
区国资办:0574-87388066,0574-87388065
区城投公司:0574-87217632,江北交通发展中心:0574-87951202
五:备注
本次招聘简章发布之后的后续相关通知公告均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进行公开发布,请各位应聘者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