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五) 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 +政策性加分)×7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3、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人员依次递补。
4、面试日期: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需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主评委签字确认后现场告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和成绩排序
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 +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和各项折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二)成绩公布。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别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联合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公示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0825-8660606,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相关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到遂宁市安居区劳动保障大楼四楼会议室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在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聘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减、补充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公示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本公告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询电话:0825-8665378
附件:1.《2013年安居区第四季度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rar
2.《2013年下半年安居区公开招聘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ar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6日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