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到卫生系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办发〔2008〕5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力社保局批准,拟通过简化程序招聘、录用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
二、录用条件
1.思想素质好,上进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3.获得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具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24日
报名地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中段670号C3-626室)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明件(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填写《镇海区招考录用事业编制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1)。
四、考录办法
本次考录采用简化程序方式进行,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录用。
1.资格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按岗位要求对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体检。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宁波市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5.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者在现工作单位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考核办法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如无合适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取消招录指标。
6.公示。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招聘单位系统内公示7天。
7.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6291069
监督电话:86290194 12388
镇海区卫生计生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