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中组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招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高坪区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年度考核时间截至2014年度。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报名:
(1)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年,且获得区委及以上表彰或年度考核优秀的;
(2)任期内累计年度考核优秀3次及以上的;
(3)任期内累计年度考核优秀2次且获得区委及以上表彰的;
(4)任期内累计年度考核优秀2次且为高坪区递进培养对象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2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
三、基本程序
1.组织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区委组织部报名(市政大楼704室,联系电话:0817-3350643),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5份),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
2.资格审查和公示(2016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资料原件。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aoping.gov.cn/)(下同)和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村官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材料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3.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6年1月21日至2月14日)。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上报汇总审批(2016年2月15日至3月18日)。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5.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3月19日至31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临时出题的方式,聘用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