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办公地点位于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技能中心后身实训楼,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合同制劳动协管员。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品行端;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熟悉电脑操作;
5.工作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岗位较为适宜男性;
6. 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塘沽或开发区有经常居住地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1、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数据库、劳动用工电子信息 ;
3、及时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监查;
4、定期收集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反映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5、调理轻微的劳动争议,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员调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发个人简历至:邮箱yangyl@teda.gov.cn,咨询电话:25204186。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0日。
注意:报名人员提交的简历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形式通知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或面试程序。
五、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按照天津开发区劳动协管员用工及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