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为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始建于1978年,是教育部确定的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建校30余年来,学院以培养创业型人才为主导,以“创业、专业、立业”为育人理念,大力倡导“成功立业者,成就创业梦”的价值观,着力培植“以职场教学为主的创业导向型”的办学模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兼有人文经贸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和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有较强的进取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诚实守信;
5、符合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它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大学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职称;
3、纺织工程及其相关专业;
4、具有纺织企业工作经验。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科技职业学院(www.sdz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5天
报名地点: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联系电话:0536-8187711
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及证明科研。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及纺织专业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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