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决定,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文化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县文化馆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见附表《孝昌县文化馆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条件
(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要求及专业条件见《孝昌县文化馆招聘岗位计划表》,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孝昌县辖区内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惩戒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孝昌县花园大道11号)
2、报名须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先下载并填写《孝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也可现场填写),持国家承认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其他证书、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3张;经资格初步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须缴纳考试费50元。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请报考者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没有达到1:3报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退缴报名费时需回收缴费票据。
5、领取准考证时间: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成绩由笔试、面试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侧重于通用知识的测试,笔试卷面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经审批后的《孝昌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待遇,逾期提供或没有提供的视同放弃政策优惠待遇。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比例为1:3,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并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侧重于岗位专业能力的测试,采取评委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出每名应试者的综合成绩,并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人员的确定
按岗位数1:1的比列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总成绩末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的体检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参与。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实行人事代理(到乡镇工作)。
四、其它
本公告由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2-4769935(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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