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山东省潍坊市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3名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
一、招聘范围
潍坊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和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数量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三、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报名者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任职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正县(处)级职务;
2、现任副县(处)级职务且满1年;
3、现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担任相当层次管理职务人员,任职时间分别比照上述对县(处)级职务的有关要求。
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9月30日。
(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位,报名人员为全日制大学学历的需工作10年以上,硕士研究生需工作8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需工作5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需工作8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
具体职位要求:
1、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熟悉外经、外贸及招商引资工作,英语口语能力比较强。(2)熟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了解现代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3)熟悉财政金融、投融资管理,有相应工作经历。以上3个专业领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1个报考(在《山东省潍坊市2013年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报名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
2、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熟悉工业经济或外经外贸工作,具有相应工作经历,英语口语能力比较强。
3、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熟悉外经外贸政策,具有在经信、发改、财政、金融、招商、商务、外事等部门或在国家级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经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考人员应具有从事外经外贸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四、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简章。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简章。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个人登录潍坊组工网站(www.wfzzb.cn)报名,并将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山东省潍坊市2013年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3份,邮寄或报送潍坊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8:30至9月30日下午5:00。
报名材料接收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10月8日。
(三)资格初审。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报名24小时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要求,持资格复审和履历业绩评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潍坊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履历业绩评价,重点考察其实践经验、工作能力、专业背景等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高低,按照1:6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数满3人不足6人的,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情况,经潍坊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下步程序;同一职位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本职位招聘。
资格复审和报送履历业绩评价材料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以及在招聘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其中对英语有要求的职位,需进行英语口语能力测试),突出测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六)体检。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与本人面谈等方式,重点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特别是与招聘职位的匹配程度。
(八)研究任用。潍坊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听取公开招聘工作情况和考察情况汇报,提出聘任建议,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拟聘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九)管理和待遇。对聘任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聘期三年,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的,不予聘任,视情安排适当工作。正式聘任人员除组织调动外,须在应聘单位工作满一个聘期,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
潍坊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439号(原潍坊市财政局办公楼418、420房间)
联系电话:18866757678、18866757679
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536-8789076、12380。
邮政编码:261041
附件:《山东省潍坊市2013年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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