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荣获“国家示范性建设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栖身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毗邻蟠龙山风景区,校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占地2600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亿多元,实验设备总值过亿元。学校下设9个院部,现已建成集财经、电子信息、旅游、汽车、生化与药品制造、艺术设计等12大类47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
学校坚持“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的理念,全面实施“卓越工程”,以条件建设促质量提高。在人才培养上,遵循“树品牌、创特色、重质量”的办学方略,坚持“育人中心”、“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办学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卓越的商科品牌受到考生和家长的青睐。多年来,学校招生一志愿报考率、一志愿录取率、高分率一直稳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建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重点实验室,建有全国高职院校唯一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了国家863计划和“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技术项目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冷链产业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学校正在按“国内一流、创业型大学”的目标建设成一个具有鲜明的商科办学特色、在全国高职人才培养方面起示范作用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局)所属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高级2人,中级1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5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6、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c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直接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报名时间:自此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中级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中级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人限时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人员按照所规定的题目准备试讲内容,并准备相应电子课件和板书材料。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方面。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分别占70%和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当场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办公楼407室
邮编:250103
联系人:姜老师孔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5366
邮箱:szyrsc5366@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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