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局下属单位渭城区环境监测站监测队伍建设,优化环境监测人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并公布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2—3名。
(二)临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环境监测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钻研业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年龄在40岁以下(对业务能力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身体健康,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工作的病症;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等专业毕业;
4、持有助工以上职称证(环保或与实验对口)或持有环境监测培训合格证、上岗证或由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与实验室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元月15日止。
报名地点:渭城区环境监测站。联系电话:13909102036
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四、审查程序
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名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招聘考试考核人员,由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参加考试考核人员以招聘单位正式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环境监测基础知识、分析化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选1:2的比例(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组成评委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验室操作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急应变能力。
六、录取规则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最终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选1:1的比例决定聘用人选。
七、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聘用待遇
临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5年,待遇面议,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在应聘期间,不得搞拉关系等不正当行为,凡采取不正当手段或违反规定原则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