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中学创办于1902年,学校秉持“成就每一位师生卓越追求”的办学理念,培养了一批批高素质毕业生,教育质量稳居江苏省前列,被誉为“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教育沃土”。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50余所著名高校优质生源基地。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新城高中)位于淮安市生态新城,是一所由市政府举办、生态新城管委会建设、市教育局直属、江苏省淮阴中学管理的高级中学,是独立法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已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进入筹备建设阶段,新校园将于2016年底主体基本建成,2017年开始招生。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5日至1998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且本科阶段至少获得过二等奖学金(本科为211院校的不作要求),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桂苑宾馆 会议室。
咨询电话:0517-89088988。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14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下载并填写《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如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 奖学金获奖证书、普通话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8)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和专业面试(试讲),先进行综合面试,再进行专业面试。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人选确定:报名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综合面试时间为1月16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苑宾馆。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若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专业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方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专业面试时间为1月17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苑宾馆。
(三)体检、考察
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并在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上公布。
由江苏省淮阴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江苏省淮阴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由市教育局根据应聘者成绩并参考其意愿确定淮阴中学和新城高中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和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5;
淮安市教育局: 0517-83662485;
淮安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报名咨询电话:0517-89088988
本公告由江苏省淮阴中学负责解释。
江苏省淮阴中学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