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讲解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根据《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淮办发【2011】92号)等文件规定,淮安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讲解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向上、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及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劣迹和不良嗜好。
2.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
3.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3米及以上;年龄24周岁以下(1991年10月23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考生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1寸免冠彩照2张,于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到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303室组织人事处报名(淮安市清河新区大同路88号)。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报名咨询电话:0517-83571232。
2.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将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10日内在淮安人才网公布(网址:www.harczx.gov.cn),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和公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体检集中地点将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前往医院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名单在淮安人才网公布(网址:www.harczx.gov.cn)进行公示。
4.政审及聘用。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合格者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无业人员可凭就业失业证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就业失业证”收归招聘单位存档。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与原单位办理完解除或终止人事或劳动关系手续,凭相关手续资料办理聘用手续。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待遇及管理
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薪酬1800元/月。按属地标准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7-83797601。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淮安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