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从我市乡镇学校公开选调幼儿教师4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通过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人数
共选调42人,其中面向在编教师21人,面向合同制教师21人。
三、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面向乡镇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在编教师及2011—2014年招聘的合同制教师。
(二)报考条件
1、第一学历须为幼教专业,同时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幼教工作经历,擅长幼教专业技能。
四、报名
2015年12月19日至28日在河间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前在河间市政府或市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河间市公开选调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用A4纸复印并附后装订。报名时间内,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同上)原件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并进行信息录入;3张同版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素颜照);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历及年龄以本人档案为准。对审查合格人员于考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命题、统一编场,统一时间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幼教专科层次专业理论知识及幼儿心理卫生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由有资质的外地中介机构组织。
笔试的时间、地点待定。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体检
体检由选调办公室组织。考试结束后,分在编和合同制情况,依据选调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依次按全日制学历高者、幼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若仍然相同,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八、公示及分配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河间市教体局、河间市人力资源市场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政府审批。之后,由教体局将选调幼儿教师分配到水系安置房小区幼儿园,人事关系作相应调整。合同制教师的身份、待遇不变,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请在河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jian.gov.cn/ )、河间市人社局网站(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汉字:河间市人社局.政务)下载。同时,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事宜选调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7-3239362(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