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安机关维稳处突能力,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以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为统领,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公通[2007]42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市公安局共招聘文职人员15人,男性。
1、网监大队、刑警大队7人:要求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穆棱市常住户口(含上大专院校前从穆棱市迁出的及八面通林业局、穆棱林业局户口);
2、特警大队及派出所6人:要求为退伍军人,具有穆棱市常住户口(含上大专院校前从穆棱市迁出的及八面通林业局、穆棱林业局户口);
3、穆棱镇派出所1人:要求为退伍军人,具有穆棱镇常住户口或穆棱林业局户口;
4、共和乡派出所1人:要求为退伍军人,具有共和乡常住户口。
二、招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退伍军人身高175cm以上(含175cm),毕业生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体重不能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10),退伍军人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己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招录为文职人员、协警人员。
三、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穆棱市公安局一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4、咨询电话:0453-3123861,0453-3186342。
(二)考试和加分项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笔试两部分,考试以百分计,其中退伍军人体能测试占70%,笔试占30%;毕业生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70%。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和1000米,体能测试以百分计,其中100米50分、1000米50分。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
2、笔试:退伍军人笔试内容为基础写作知识,毕业生笔试内容以计算机基础知识为主。笔试以百分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加分项:对招聘的退伍军人实行加分政策,其中党员加3分,士官加3分,具有地方机动车驾驶证的加3分,加分可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退伍军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确定拟聘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能测试+笔试+加分项)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总成绩确定的人选最终出现并列,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最终人选。
(三)体检、政审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政审考核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的15名文职人员确定后,在市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五、职责、待遇及管理
市公安局招聘的文职人员是市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或视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签订的聘用合同在市人才服务局鉴证、备案。
文职人员的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由市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穆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书规定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0453-3186342。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