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额
科员职位公务员5名(均为男性)。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综合素质突出,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3、报考人员年龄须为32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沧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在编在职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以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并打印报名表3份,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选调人员。
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9时至11月27日17时结束。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市人社局和政府办共同组织并划定笔试分数线。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后3日内在中国·沧州门户网站和沧州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4、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是否中共党员、学历学位高者、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市政府办和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上述程序结束后,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附
报名表下载
咨询电话: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0572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06556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