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及知识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发布方式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发布方式
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网站、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
(四)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达斡尔族岗位仅限具备达斡尔族身份的考生报考,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
(二)报名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452-6562254。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登记表一份(公告网站中下载);
2、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证明原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三张;
4、达斡尔族考生民族身份随父或者随母,必须提供其本人、父亲或其母亲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笔试、面试)与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处理问题等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纪检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