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2014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科技大学是黑龙江、吉林乃至内蒙地区唯一一所以矿业工程为特色的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唯一一所高校,是黑龙江“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为一所以工为主,以矿业工程为特色,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现有5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社会学、理学、人文学科五大学科门类。建有“煤炭产业”省级重点学科群,矿业工程、电气工程和机械工程3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10个省级重点专业。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授予权。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培养出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区域经济和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
二、201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身心健康;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统招本科起点,毕业时间为2015年1月份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特殊岗位人员应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201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8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8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4日10:00至11:00
地点:办公楼六楼6001会议室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后,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需书面上报省人社厅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五)考试
应聘硕、博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硕、博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夏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委)
八、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