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精神,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成立于1979年,是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河南省科技厅共同领导下的科研事业单位。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6号,占地面积6.5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000余万元。现有职工123人(其中在编人员73人、非在编人员50人),其中获国务院特殊津贴3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占21%,高、中级职称占专业技术人员73%。主要科室设置有:办公室、科学技术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优生遗传研究实验室、生殖技术研究实验室、内分泌研究实验室;生殖健康研究中心、社会医学研究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中心;附属医院。特设机构:国家卫计委出生缺陷预防重点实验室(筹建)、河南省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人口出生缺陷干预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事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河南省生殖健康新技术推广中心、河南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临床检验中心、新乡医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基地。承担着全省计划生育和生殖医学领域内的科学技术研究、临床技术服务、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任务,是河南省唯一一所融计划生育和相关疾病研究、临床应用为一体的资源中心。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院主要领导为组长,院相关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科研、临床、纪检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国家卫计委出生缺陷预防重点实验室(筹建)和河南省人口出生缺陷干预技术重点实验室研究岗位。
专业及人数: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分析专业的博士毕业生各一名。
详见附件《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分子生物学相关实验技术工作经验,熟练掌握DNA测序、基因定位和基因分型等技术;
2、有高通量测序工作经验、熟悉基因组、蛋白质组等高通量数据分析、DNA文库构建者优先;
3、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应变解决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
4、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与听说能力、撰写SCI论文和申报研究课题能力;
5、从事过常见重大出生缺陷发病机理研究,研究开发出生缺陷预防、临床筛查、检测、诊断新技术者优先。
6、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技术研究院(网址http://www.hnjsky.org/)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教育科报名(地址:郑州市经五路26号,经五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北角),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教育科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院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夏冰、冯艳 联系电话:0371-65952136 。
(三)考试
考试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直接通过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卫计委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如有并列第一名者,进行面试加试。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科研院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经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科研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和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721272(省卫计委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