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江南实验学校等33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28人。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和其它情况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含萧山、余杭,下同)在杭州市区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非事业编制教师。
2.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5届毕业生,下同)。
(二)招聘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2015届(师范生除外)、2016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并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亲属关系申报表》(见附件4),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在职教师报名须出具经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二)调整报名(补报名)
12月26日报名结束后,29日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滨江教育信息网(www.bjqjyj.cn)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12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进行调整报名(包括补报名)。调整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2016年1月4日,在杭州教育网和滨江教育信息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岗位开考情况。
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1月5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改报地点集中到滨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南大道100号1332办公室。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14-15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成绩可于2016年1月20日后向报考单位查询。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滨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形式、项目和各项目分数占比另行通知。面试中,模拟上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模拟上课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和滨江教育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期报到或2016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02530、87702376。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