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由怀化商业学校、怀化高级技工学校合并组建成立,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属于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 [2005]6号令)的有关要求,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拟到湖南工程学院、湖北经济学院现场招聘专业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按岗招聘,择优录用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和水平原则。
二、公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6年7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湖南工程学院专场招聘
招聘岗位:汽修专业教师、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0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考试地点:湖南工程学院
2、湖北经济学院专场招聘
招聘岗位:烹饪专业教师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考试地点:湖北经济学院
3、联系人:潘存功
电话:0745-2360626 13974511910
邮箱:254893848@qq.com
4、报名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3张;
5、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参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否则不予开考,对少数特殊专业确实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削减招考计划。
1、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教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课堂组织与控制能力等,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顺序以抽签决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按岗位要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子商务专业只面试不进行技能测试。
3、成绩合成: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身份证到临时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5、考察:学校将组织纪检、人事、教务部门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考察,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6、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以上,否则不得调动。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编制、人社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七、本方案由怀化商业供销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八、指导监督部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纪委、怀化商业供销学校纪委
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