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社区建设的需要,解决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请市民政局同意,拟通过考试的方式招录35名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由济南市民政局统一组织,考试结果由济南市民政局认定并备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计划
通过本次考试,共招录35名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文昌街道25人,崮云湖街道10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热衷社区建设事业,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服从岗位调剂。
3、具有长清区常驻户口。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含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7、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其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长清区政府网站(www.changqing.gov.cn)下载《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持《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持有退伍证的一并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部队曾立功的提供原始档案及立功证),到拟报考街道办事处报名,街道对报考者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盖章。
2、资格确认
通过街道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5年12月2日,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东铺社区居委会一楼西侧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取得考试资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40元。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被招录的,取消录用。
3、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清区政府网公布,请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密切关注长清区政府网动态,不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参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见准考证。
(3)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取得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复退军人在部队曾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不累计计算。笔试成绩在长清区政府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试计划,按照1:3的比例分别确定两个街道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果有放弃面试资格的,不进行递补;如果按名次确定的最后两人(或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两人(或多人)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报名费70元,交款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需携带的物品等相关事宜在长清区政府网公布。不按期缴纳面试费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
五、确定招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的高低分别确定两个街道的录取人员;如果出现被录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则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次递补录取人员,录取名单在长清区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并列时,录取笔试成绩高的。
六、纪律和监督
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
咨询电话:87224030
监督电话:87222415
附件: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
济南市长清区民政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