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长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引进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微生物检验岗位1名(专业技术12-13级)、仪器分析检验岗位1名(专业技术12-13级)。
二、报名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专业要求:
微生物检验岗位:微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医学工程。
仪器分析检验岗位: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食品科学。该岗位工作连续性较长,需加班,设备维护难度大,建议男性。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4.事业编制人员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
报名地点: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中街128号)四楼组宣人事科411室。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10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此公告相关事宜由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26665、6226671(周一至周五)。
附件: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