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资委办发〔2012〕24号)精神,结合我市市级项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的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资阳市市级项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岗位。
(二)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 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时间:2014年9月15日-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市财政局人事科(资阳市新城路99号8楼809 号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28-26632058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资阳市市级项目资金管理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此公告附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和自我推荐书各1份,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
五、考核及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集中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经组织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资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或参加考核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受聘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流(调)动或借用到其他单位。
(三)招聘单位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参加应聘人员的食宿、旅差等费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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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财政局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