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系)学生辅导员 10 名,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211”工程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资产设备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集团等部门管理人员13 名。
我校2016年招聘的学生辅导员、管理人员继续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事处网站)。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者,应为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中共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硕士不超过27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博士不超过32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应聘管理岗位者,应为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博士不超过32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4.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 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5.10名学生辅导员专业不限(其中艺术类最多不超过2名),13名管理人员中理工专业类不少于5名(其中1个岗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优先),人文社会类专业不少于3名(其中1个岗位法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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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http://www.nw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5.11.17—2015.11.3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无法现场报名者可以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表及有关材料。通过网络提交报名材料者,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报名表及其他材料应均为扫描件,原件待参加面试前带来审验,原件审验后退还)以一个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相应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姓名+毕业学校+所报岗位”,上传后,还须进行电话确认。申报学生辅导员岗位者将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申报管理岗位者将材料报人事处。
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不得兼报。
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张瑞东 电话:029-88308133 邮箱:xdxsjygl@nwu.edu.cn。
人事处:樊涛 马婧 电话:029-88308221 邮箱:rsk@nwu.edu.cn.
3.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申报辅导员岗位者提交《西北大学2016年招聘学生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申报管理岗位者提交《西北大学2016年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博士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通过网络报名者发扫描件,原件待参加面试前带来审验,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审查考核(2015.12.1——2015.12. 3)
学校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进入学校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西北大学网站主页公告板上公告,请留意查看)。
(四)学校面试(2015.12.8)
学校成立辅导员选聘面试考查小组和管理人员选聘面试考查小组,对进入面试考查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分别按面试考查成绩从高到低取拟聘计划的6倍确定参加学校笔试、单位填报和单位考查推荐的人选。
面试具体安排将于12月8日前在西北大学网站主页公告板上公告,请留意查看。
(五)学校笔试(2015.12.10)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
(六)单位填报(2015.12.10——2015.12.11)
经过面试考查取得单位填报资格的人员,按公布的计划填报应聘单位。一个人可填报两个单位,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5倍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心理健康测试(2015.12.10——2015.12.13)
应聘者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
(八)单位考查推荐(2015.12.14——2015.12.28)
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管理人员考查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报人事处备案,根据方案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查,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单位考查结果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
(九)确定公示人选(2015.12.29——2015.12.30)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根据“学校面试成绩×30%+学校笔试成绩×20%+单位考查成绩×5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排队,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
(十)学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选(2015.12.31——2016.1.6)
公示人选名单在西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按申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如果一个应聘者同时进入两个志愿单位的拟聘用人选时,按平行的第一志愿执行。
(十一)身体检查(2016.1.7——2016.1. 9)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推荐人员无符合条件者,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十二)聘用报到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三、注意事项
毕业生选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西北大学通知公告,并保证手机畅通。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积极应聘!
咨询电话:029-88308221。
西北大学人事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