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河池市市级审判机关,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三桥头体育馆旁,现有在职在编干警133人,其他人员42人,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11个业务部门和政治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等8个综合职能部门。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负责审判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其他应由其管辖的一审案件,同时负责审判辖区内各类上诉、抗诉的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主要从事案件的审判记录工作和内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吃苦耐劳;
3、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法学、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优先;
4、熟悉计算机操作,打字和文字编辑能力强。
二、其他招聘事宜
1、招聘人数: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数,择优录用。
2、工资待遇:1600元/月,出差补贴:100元/天,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3、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起。
4、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并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2)网络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电子版发送到hczyzzb@163.com,并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5、报名地点: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6、联系电话:0778—2252685、13507788585。
7、录用方式:应聘者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欢迎有志于从事书记员工作的青年踊跃报名。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