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工作岗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②城镇低保家庭成员;
③农村低保家庭成员;
④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二)专业及学历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福利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11〕93号)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等材料复印件邮寄、发电子邮件或直送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室,地址: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邮编:547000。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下午18时止。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考察人选,并与报名本人联系。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室咨询。
联系电话:0778-2557225
电子邮箱:gxhc12333@163.com
附件:市支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doc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