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成立于1985年,是省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群众文艺创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85年11月21日至1997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时间:2015年11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7:00);地点: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56号二楼)。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联系电话0311-85233918。
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并携带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不接收2015年9月以后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省文化艺术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掌握及运用知识的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在省群艺馆网站(www.hebqyg.cn)发布,并在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文化艺术中心张贴和河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www.hebqyg.cn)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文化艺术中心组织在省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文化艺术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省群众艺术馆网站(www.hebqyg.cn)、省文化艺术中心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群众艺术馆网站(www.hebqyg.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33918(省文化艺术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rar
河北省文化艺术中心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