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详见怀远县2013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怀远县2013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须手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以代码区分),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2013年9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持《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招聘职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③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数(若有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情况,将于10月8日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职位;已报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9日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
⑤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上述材料须在9月30日前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404室)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⑥2013年10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30)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考试
1、笔试科目详见怀远县2013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报考省示范高中生物、体育岗位的需另加面试。
笔试成绩=教育学(含教育法规)得分×20%+心理学得分×20%+学科专业知识得分×60%,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3、须面试的职位,按职位代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方案另定。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面试费每人80元,面试时收取。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最后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最后成绩,按报考同一职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也相同,按《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分职位(以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县成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怀远县2013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rar
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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